会上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高教学会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高教学会大学生新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高教学会第六届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2018年理事会成员名单》《内蒙古自治区高教学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名单》,我校袁德忠副院长当选为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学生工作处处长永胜当选为常务理事。
会议对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2018年优秀理事单位和大学生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2018年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我校被评为“优秀理事单位”;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申洋撰写的论文荣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