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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处服务承诺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4-27

 

赤峰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处服务承诺
 
为贯彻落实赤峰学院机关建设制度的精神,建立健全管理、监督、考核机制,讲究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      要做到热情服务、主动服务、及时服务、满意服务,绝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二、      坚决做到三必: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接警后,校内巡逻车5分钟到达,校周边巡逻车10分钟内到达现场。
三、      凡到我处进行报案、投诉、求助,应当场受理。一般情况的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天内协调处理并告知结果;情况复杂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日内协调处理并发文告知结果。
四、      对受理的案件、纠纷、求助限时办理,对事务公开,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办事者明白学院规定、办事程序和内容。
五、      加强工作人员履行服务承诺的监督检查,有关投诉经核查,落实后,依纪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