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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4-14


 

监控录像查询管理制度
 
1、监控录像必须按规定设置存储时间,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缩短存储时间及删除监控录像。
2、监控录像查询对象: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学校保卫部门。
3、监控录像查询适用范围:案件查处、事件处理。
4、监控录像查询程序: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保卫处审核同意  值班人员查询   反馈查询结果  做好查询记录。
5、查询监控时,必须由指定的专人操作,其他人不准擅自查询。查询结果须由经办人向上级领导或有关人员说明,不得隐瞒不报或误报查询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监控录像查询结果通报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6、监控录像拷贝须经保卫处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将监控录像资料拷贝给他人观看或作为解决矛盾、诉讼等使用。
 
赤峰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