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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内停车位进行统一规划的通知

作者: 保卫处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23
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领导相关指示精神,近日由保卫处牵头,逐步对校园内部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综合整顿,请各单位领导带领所属有车员工,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工作。
一、可以停放车辆区域
①行政楼南北两侧停车场;
②图书馆楼北两侧停车场;
③体育学院南侧停车场;
④后勤楼东侧停车场;
⑤一号公寓西侧停车场;
⑥新餐厅西侧停车场;
⑦综合教学楼西侧停车场;
⑧其它不禁止停放车辆的楼宇前后广场和道路两侧,也可以停放车辆。
二、禁止停放车辆区域
为了不影响车辆通行,以下道路不得停放机动车辆。
①新图书馆、电教楼、体育学院西侧道路,理科楼、文科楼南侧道路,六号公寓与七号公寓之间的道路,由于是主干道,所以不得停放机动车辆;
②六号公寓与浴池楼之间的区域,由于学生流动量大,道路狭窄,所以不得停放机动车辆;
③文科楼与五号公寓楼之间的区域,由于学生流动量大,又是重要的消防通道,所以不得停放机动车辆;
④文科楼与二号公寓楼、师生服务部之间道路,由于学生流动量大,道路狭窄,又是重要的消防通道,所以不得停放机动车辆;
⑤综合艺术馆、嘉鸿园餐厅、综合体操馆、新餐厅东侧道路,由于学生流动量大,道路狭窄,又是重要的消防通道,所以不得停放机动车辆。
在禁停车辆区域连续两次发现违规停车的车主,学院综治委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开批评,并作为该单位年终综治考核评比参考内容。
此通知
 
 
赤峰学院综治委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