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赤峰学院2013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保卫处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4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提高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公安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文明在路上”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确保师生员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于毅夫
副组长: 赵原地
成 员: 孙友 徐子军 孙成山 马岩峰 张德华 张 蕾 刘汉一 孟宪虎 徐丽颖 阿木古楞 陈 洵 王继伟 李 刚 李 昊 徐明明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宣传月活动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原地(兼任)
副 主 任:李东文(红山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中队长)
二、指导思想:
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是改善城市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形成良好文明交通风尚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广大师生员工文明交通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的有效载体。通过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全校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倡导和自觉践行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行为;并通过“文明在路上”等形式,影响全社会进一步强化交通文明意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三、活动时间:2013年4月—5月
1、4月1日至4月1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
2、4月11日至5月1日整顿阶段。
四、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教育阶段
1、充分利用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平台,以遵守《“文明在路上”公约》(文明行路:不闯红灯、不走车行道、不乱穿马路、不攀越交通护栏、不沿马路并肩行走;文明乘车:不乱上乱下、不强行上下、不随意拦乘、不抢占座位、不乱掷垃圾;)为主要内容,营造多维一体的宣传氛围,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增强全员参与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负责单位:宣传部保卫处)
2、以“文明在路上”为主题进行宣传教育,发出文明出行倡议,引导全校学生、教职员工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升文明出行素质,做到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负责单位:保卫处)
3、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负责单位:各二级学院)
4、以班会的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法规学习活动,让学生们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认识各种交通标志图、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礼让的交通习惯,为创建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负责单位:团委、学生会)
5、组织学生在学校周围进行交通安全实践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团支部书记带领下,组织部分学生和学校“青年志愿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劝阻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单位:保卫处 相关分院)
6、制作、悬挂宣传条幅。(负责单位:保卫处)
7、对学生干部培训。(负责单位:保卫处 团委 学生处)
8、印制、分发宣传资料。(负责单位:保卫处 相关分院)
9、增加交通标识、标志。(负责单位:保卫处)
(二)整顿阶段
1、整顿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2、重点检查院内教职工车辆办理出入证情况,院内车辆停放。
3、三无(无车辆牌照、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辆(重点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清查。
4、治理非学院职工车辆穿越校园情况。
5、对发现的违法违纪人员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三)总结阶段
对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当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年度综合治理给与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
建立起师生交通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使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共同来做到“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赤峰学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