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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赤峰学院机动车停车管理通告
作者: 保卫处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01
赤峰学院校园面积小,建筑物相对集中,道路较窄,出入校园的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辆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尽量减少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教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
1、为了方便校园的车辆出入顺畅,进入校园的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一律不准停放在道路两侧。严禁超速行驶,校内限速15公里∕每小时。
2、学院教职工的私家车、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一律按学院规定的停车位停车。
3、行政楼的教职工有私家车须停在楼后面北侧的停车位,南侧外来公务车和办公专用车停车位;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须停在北侧的小广场内。
望学院广大教职工一定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赤峰学院保卫处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