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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校园交通管理的通告

作者: 保卫处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01
赤峰学院校园面积较小,建筑物相对集中,人口密度大,道路比较窄,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减少或杜绝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出入校园的车辆除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赤峰学院机动车管理规定》外,要特别遵守以下规定:
一、办理校园通行证。学校办公车辆、教师或学生私家车辆和送货车辆必须办理“校园通行证”;外单位或个人来访车辆必须经过严格登记方可入内;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按规定放行;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
二、限速行驶。出入校园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转弯处更要注意行人。
三、有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要停放在划定的停车场内,严禁占道停车。
四、严禁鸣笛。为了不影响教师的工作和学生的学习,进入校园车辆严禁鸣笛。
 
赤峰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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