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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对驶入校内机动车规范管理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08

近期校园安全管理处对校园内道路及消防通道进行了排查,同时对机动车停车位进行了统计,截止目前,我校机动车停车位相对紧张,为了更好的保障校园交通顺畅、有序,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以及校园交通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教职工车辆入校后按限速行驶,停车入位;

2.服务保障人员(物业、食堂、超市、浴池、施工、安保等人员)车辆统一停放至航站楼院内;

3.崇文楼、明雅楼道路(按停车位)单侧停放。

二、相关要求:

1.对未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给予警告一次,第二次将在校园安全员管理群进行通报,第三次上传校园网进行全校通报,没收出入证件并进行禁止入校的处罚;

2.主管部门要对服务保障人员车辆入校信息重新进行统计、报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车辆信息统计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信息无误。如出现将与我校无关人员车辆信息混入我校车辆信息中等把关不严、信息不实情况,由上报单位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3.持证车辆将出入证放置车辆驾驶员左前端,校安处将统一对服务保障人员车辆定期进行巡查、核实,发现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依据有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主管部门将服务保障人员车辆信息统计表于9月11日下班前报送到博远楼105室;

2.联系人:郭成  电话:13848993327




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