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24年春季开学前安全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准备和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我校将从即日起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具体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校各单位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挖本单位所属各项工作环节中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时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任务:
1、实验室以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
2、校舍安全情况;
3、消防、水、电、暖、气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情况;
4、食堂以及餐饮安全管理情况;
5、以防火、防盗、防事故、防自然灾害、防电信诈骗等方面为主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三、工作步骤
1、各单位自查阶段。(2月26至2月28日)各二级单位针对本单位在安全检查范围中,涉及到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自查,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2、学校专项复查阶段。(2月29至3月1日)学校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对二级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把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着力消除一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学校将对此次安全检查工作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各二级单位要在2月29日前,将此次安全检查的隐患台账,纸制版报送到赤峰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博远楼101室),电子版发送至:cfxybwc104@163.com 。
联系人:姹娜 联系电话:8300118
附:赤峰学院2024年春季安全大检查隐患台账
校园安全管理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