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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11

1.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并负责监督落实全校各单位,特别是重点部门的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

2.负责开展法制教育和治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校内治安动态。

4. 负责对失足青少年和轻微犯罪人员的管理、帮教、转化工作。

5. 负责学院治安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建立和管理,协助各单位不断完善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6.协助对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做好接案、立案和收缴物品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校园日常治安安全检查和节假日突击检查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师生纠纷的调解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严密防范各种突发性事件。

9.负责做好校内重大活动的现场保卫工作,做好首长和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10. 负责指导学院学生义务校卫队开展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收集工作。

11. 负责对校园治安巡逻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工作。

12. 负责管理学校及相关二级单位的各类集体活动中治安秩序安全的监管及活动报备。

13. 负责治安信息情报,治安及户籍档案的建立、管理及移交等管理工作。

14. 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反电诈、扫黑除恶,以及打击黄赌毒等专项工作。

15. 协调配合其它科室共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