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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处简介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11

校园安全管理处

校园安全管理处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安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努力协调属地各类执法部门,构建安全工作网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校园安全监查工作。协助学校党委、行政对赤峰学院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指导,完善学校和各二级单位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压紧压实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主体责任。负责指导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负责定期对校园建筑、设备设施、食品、饮用水、网络、实验室及实验用品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二、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学校和二级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制订各类安全工作预案,并定期开展校园火灾逃生自救、反恐防爆等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应急自救互救技能。

三、负责校园安全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做好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发放、检查、更换、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加强校园视频监控、治安报警、交通标识等安防工程建设,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四、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和二级单位组织文体活动、实习实训、集体外出等大型集会活动前的安全备案工作。校园治安巡逻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工作。校园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等突发事件、盗窃等治安案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校内各物业公司,建立健全各项门卫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校门安全管理。协助属地安全局等相关执法部门,严防国内敌对势力、非政府组织、非法宗教势力、邪教组织、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配合属地公安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校园防恐、反电诈、扫黑除恶,以及打击黄赌毒等专项工作。协同属地交管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管理,设置高峰期“护学岗”等工作。联络属地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文化等综合治理,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五、负责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