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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2018年我区“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更新日期:2018-05-03  浏览:
          1.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内蒙古生源。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和参加并完成“国培计划”置换脱产顶岗实习的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在岗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的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01

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28周岁(自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含5月1日)。

 

02

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报考);近三年毕业(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特岗教师”岗位。

 

03

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04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报考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05

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06

教育教学能力


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07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农村牧区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