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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 赤峰学院学生学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赤峰学院学生工作总体安排,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学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从即日开始,请各二级学院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学生学业助学金、学生单项助学金(学有专长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成果奖、美德风范奖、足球专项奖和创新创业实践奖)的评选范围为我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办法

㈠ 学生学业助学金

学生学业助学金按照《赤峰学院学生学业助学金管理评定办法(修订)》(赤院院字〔2024〕193号)文件的评定比例和标准进行评选。优秀学生学业助学金应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学生单项助学金应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申请本奖项的学生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条件中所获奖项、取得成果及工作经历的时间必须是在2023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2日之间。

(2)申请学生单项助学金(学有专长奖、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成果奖、美德风范奖、足球专项奖和创新创业实践奖)的同一项事迹或专长应以所获最高奖项为准,不得重复申请。

(3)申请美德风范奖的学生事迹要特别突出,并在校园内外有重要影响,其先进事迹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上得以宣传。

(4)申请人要提交能够说明所获奖项、取得成果及工作经历的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㈡ 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学生学业助学金:

⑴ 受到司法部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者;

⑵ 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⑶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校规校纪具体包括《赤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赤峰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赤峰学院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的规定(试行)》、《赤峰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实施细则》等学校制定的各项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

2.各二级学院需充分酝酿,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产生各奖项的拟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评选出的拟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要在本单位班级公示至少1天、学院公示3天,公示期间需设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举报电话(学生工作处举报电话:8300131),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聘请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二级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将公示无误的最终结果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之后由学生工作处协调计划财务处、二级学院将助学金及时发给学校确定的获奖学生个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㈠ 优秀学生学业助学金报送材料及要求

《赤峰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学业助学金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

此表由学工办主任在我校易班学工系统-奖学金管理系统相应的奖项初审表打印中选择“2024-2025第一学期”后导出打印(不可修改表格中信息),并由二级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

㈡ 学生单项助学金报送材料及要求

⒈《2024年赤峰学院学生单项助学金评审表》(附件2)一式一份。

⒉《赤峰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单项助学金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

此表由学工办主任在我校易班学工系统-奖学金管理系统相应的奖项初审表打印中选择“2024-2025第一学期”后导出打印(不可修改表格中信息),并在表格中的“备注”一栏标明评选“社会工作奖”的学生所在的学生组织名称,由二级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党总支公章。

⒊申请单项助学金学生所获奖项、取得成果、工作经历等的证明材料、证书的复印件等。

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助学金评定工作情况总结及学院公示名单。

四、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要求按照已给模板填报,不收取任何形式自制表格。附加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个学生的评审表和相关材料装订成册,评审表按初审名单表的学生顺序排好。

2.评选全过程要全面使用易班学工系统,保证线上线下评选结果相一致,本次易班资助系统关闭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7:00。各二级学院要在易班资助系统关闭前完成所有评选结果的审核提交上报。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本学院申请学生除填写纸质材料外,即日起登录本人易班手机端—学生端—资助系统进行助学金申请填报;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分别由辅导员和学工办主任登录易班学工系统进行审核提交上报。易班学工系统网址:

https://218-21-197-149-9005.vpn.cfxy.cn:443/

或在学校网站首页下方点击易班图片链接打开登录。

3.学校将获奖学生的助学金统一打入学生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中,学生务必在易班手机端—学生端—资助系统—基础信息维护中填写并核对本人银行卡号信息,如学生建行卡丢失,或卡号有变化,务必进入易班手机端—学生端—资助系统—基础信息维护进行更改。

4.易班系统使用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可加入QQ群698118201咨询(仅限于咨询系统使用操作方面的问题)。

五、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4年11月18日17:00前将所有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到崇德楼334室,逾期不予受理,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二级学院承担。


附件:1.2024年赤峰学院学生单项助学金评审表

2.初审名单表导出及打印操作说明

3.赤峰学院奖学金系统用户手册(学生版)

4.赤峰学院奖学金系统用户手册(辅导员)

5.赤峰学院奖学金系统用户手册(学工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