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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关于表彰奖励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助学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各项奖助学金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和赤峰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赤峰学院国家及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开展了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评选和公示、学生工作处审核、全校公示、院长办公会通过,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现决定对王娜等13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陈茹楠等47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姚金宇等34名自治区奖学金获得者、邱雨欣等694名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获奖学生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校学生要以他们为榜样,树立远大理想,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及自治区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