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3-09-05 00:00:00 来源: 作者: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及赤峰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三天,即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其中,9月19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法定假日,9月22日(星期日)上班,教学单位上星期五(9月20日)的课。
二、国庆节放假七天,即201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9月28(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上班,教学单位9月28日上星期五(10月4日)的课,9月29日上星期一(10月7日)的课。
三、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和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师生祥和平安地度过节日假期。
四、自10月8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课时间14:00—17:40,下午上班时间14:00—17:00。详见《校园主页作息时间表》。
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